本报讯 (记者陆洋 通讯员拓翔)近年来,合水县把落实“林长制”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用一抹抹新绿、一座座青山,奏响绿色发展“强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管辖区域的面积有多少?巡林范围内有没有群众放牧?对于这些,合水县店子乡总林长陈维瑞心里都有一本账。他告诉记者,自全乡推行“林长制”以来,每月1到2次巡山护林便成为他的工作常态。
如何管好、守好、护好林区,合水县店子乡在推进“林长制”工作中给出了答案。乡上通过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双林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总林长,全乡划分44个责任片区,明确乡级总林长全年巡林不少于12次。据陈维瑞介绍,自“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乡上制定《店子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等5项制度,构建了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级总林长2名、村级林长4名,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见效。
合水县老城镇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以“护绿、管绿、增绿、用绿”为目标,依托“林长制”加快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统筹整合林草管护力量,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加强管护队伍建设,要求村级护林员每日开展巡查,做到了早预防早报告。自“林长制”全面推行以来,老城镇共办理林政案件5起,行政处罚8人,罚款1.3万元,有效遏制了各种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我每天对管辖的区域进行2到3次巡视,及时制止带火进山和乱砍滥伐行为,对于制止不听的上报村委会解决,确保管辖区域森林资源安全。”老城镇庙庄村护林员梁旭说。
自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以来,合水县严格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党政同责、协调高效、因地制宜、科学施策、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的原则,构建起责任明确的县、乡、村三级林长森林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截至目前,全县设置县级总林长2个、林长9个,乡级总林长24个、林长72个,村级林长80个、副林长204个,制作设置市、县、乡、村级林长公示牌17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