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庆阳市关于2022年度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工作的通告

一、审核对象

市直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2年4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三、年审方式

用人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直接到庆阳市政务大厅税务综合窗口申报缴纳残保金,联系电话0934—8855249。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请在庆阳政务服务网(网址zwfw.gansu.gov.cn/qingyang/)“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专区,自助办理。用人单位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联网认证”申报操作说明从甘肃残疾人就业信息网www.gscjrjy.org.cn自行下载)。

(二)窗口申报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中央驻庆及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到庆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地址:九龙北路125号;联系电话:0934-8609086)。

2.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到生产经营所在县(区)残联办理年审手续。

3.用人单位年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甘肃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请从甘肃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下载www.gscjrjy.org.cn);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2021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际计算);

(5)从业残疾人员2021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告。

庆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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