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萌
陋习,即粗鲁、丑陋、不文明的坏习惯。既然不文明,也是坏习惯,就应当摒弃。
在街道川流不息的车流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不文明现象:一些司乘人员从车窗里抛出纸屑、饮料瓶、水果皮、零食袋及烟头、烟盒等垃圾。这种行为实在令人不齿,既影响城市形象,也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还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
“车窗抛物”看似小小举动,但其反映的却是市民的素质,而且安全隐患极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对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人,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警告或罚款。
从安全的角度看,“车窗抛物”的危害有目共睹;从法律角度看,对“车窗抛物”者处罚也有法可依。遏制“车窗抛物”行为,执法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对此类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司乘人员文明驾车、文明乘车。全体市民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自觉守法的同时履行好监督义务,遇见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导,共同提升文明素质,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