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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986元

本报讯 (记者刘萍凝)5月2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86元,净增457.4元,同比增长4.8%,增幅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稳岗就业,城镇居民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受疫情冲击较小,实现了良好开局,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6595.7元,净增294.4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开展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多措并举打造庆阳市政务服务特色应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精准施策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经营净收入呈良好增长态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17.8元,净增82.6元,同比增长5.1%。经营净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拉动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

随着城镇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利息净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红利收入等增长明显。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93.5元,净增44.2元,同比增长5.9%。财产净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9%,拉动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

今年,市政府再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促进了转移净收入的稳定增长。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879元,净增36.3元,同比增长4.3%。转移净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8%,拉动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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