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萍凝)日前,记者来到庆城县康馨丽都小区,部分业主正在有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针对住户入住多年却未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创新做法,助力化解“登记难”问题,让该小区300多户住户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据了解,康馨丽都小区2011年竣工,小区共有住户305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由于开发商百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小区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土地使用权抵押后被冻结,导致该小区业主无法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康馨丽都小区业主马立胜入住小区已经10年了,由于不动产权证书未能办理,他在自己贷款及帮助孩子创业贷款时都受到了影响,尽快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也成为他最大的心愿。马立胜的心愿也是该小区300多户住户的共同诉求。
2021年12月20日,经庆城县政府及县化解办协调,市县两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化解专班,化解该小区“登记难”问题。庆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李广赟告诉记者:“由于化解‘登记难’问题时间紧、任务重,庆城县人民法院及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为群众亟需解决的不动产登记问题积极寻求妥善的司法途径。”
在化解不动产登记问题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百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时以案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的行为,已被西峰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诈骗行为。考虑到开发商涉案事实清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加之百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还在狱中服刑,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开庭,遂在康馨丽都小区业委会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后,庆城县人民法院经审查,按照《民法典》中“房地一体”原则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裁定解除了在案涉土地上设立的抵押权,让土地使用权回归业主手中。由此,康馨丽都小区住户的“登记难”问题得以化解。
目前,康馨丽都小区已有80%的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下剩业主正在办理中。李广赟告诉记者,本案中最主要的做法就在于依法果断决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法院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该制度满足了权利人的迫切需要,确保了群众权益加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