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庆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 (记者张昶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4月10日至4月29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庆阳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其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形成督察报告,于7月4日向庆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反馈会上,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志坚通报了督察情况,市委书记黄泽元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周继军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王鑫,庆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庆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围绕“固沟保塬”积极构建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庆阳市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落实重大事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油气密闭集输工艺,完成8座联合站挥发性有机物(VOCS)试点检测与核算,消灭火炬1186座。2021年优良天气率由3年前的87.9%提高到95.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二,同比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一。9座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04座,建成氧化塘、人工湿地65.24万平方米,水环境质量呈现历史最好水平。立足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特点,深入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固沟保塬”和资源开发区生态治理工程,造林525.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6.02%。新修梯田150万亩,抢救治理沟头沟道33条。投资63亿元实施“海绵工程”项目256个,主城区雨水年径流量控制率、污染削减率、雨水收集利用率分别达到90.6%、62.7%和34.3%。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三长”联合巡查机制。完成120条河流和26座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完成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国家黄河流域警示片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2019年以来,实施行政处罚1170起、罚款6017.3万元,其中限产停产136起、查封扣押47起、实施移送行政拘留2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4起。高度重视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目前,交办的173件信访已办结121件,其中责令整改企业28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85.31万元,约谈2人。

督察指出,庆阳市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黄河中上游,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近年来绿色资源总量不足,石油开采历史遗留生态破坏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生态环境脆弱状况没有根本改变,陇东生态安全屏障没有完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群众热切期盼还存在不小差距,亟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有关部门对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重视不够,未及时安排部署,也没有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新特征及时研究出台具体措施,相关监管部门排查整治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动真碰硬决心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导致一些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甚至有个别问题反弹回潮。(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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