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对符合相关标准的数字经济企业,按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额度的前5名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先保障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对引进和培育的数字经济企业实行合理使用面积内办公用房3年免房租;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提供股权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满足数字经济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在监管服务方面,推行“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容缺受理登记”等制度,按照审慎包容监管原则,对新设立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企业给予2年包容期,对引进的重点企业,可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落实相应优惠政策。
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我市谋划建设数字经济人才基地,坚持引育并重,强化人才保障。依托本地高校培养数字经济专业人才的同时,充分借助“外脑”,引进高层次专家提供专业服务、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国家、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留学及国外访学研修项目,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