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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光父母的救命钱给偶像送礼物,父母有权要回吗?

基本案情:某日,苗先生发现微信钱包里的1万多元只剩下了2000多元,一查才发现这些钱都被13岁的儿子小苗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打赏给主播了。由于手机还绑定了一张信用卡,这张信用卡里的1.7万元也未能幸免,算下来小苗共打赏了2.4万多元。由于苗先生患有重病,这些钱原本是用来看病的,如今救命钱被儿子打赏主播花掉,对他打击极大。他还能要回这笔钱吗?

巧儿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本案中,小苗作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花费2.4万多元打赏主播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追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苗先生依法有权行使撤销权,有权要求直播平台及主播退还此笔费用。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电话: 189934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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