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重点机构防控指引(二)

二、医疗机构

1、医务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好专业防护,引导患者和陪诊人员就诊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减少聚集。

2、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科学设置预约号源,实行分时段精准预约。通过优化预约患者就诊流程、开通咨询平台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避免聚集。

3、对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及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4、强化机构内日常清洁消毒和通风,尤其是候诊室、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三、学校、学前教育机构

1、加强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个人防护,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应该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同时也要注意加强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3、当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应该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进行预防。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流行期间疫情应对。

2、提升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环境通风换气。

加强工作人员症状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阳性人员可居家办公,如需到岗,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3、疫情流行严重时,取消会议、培训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时,应减少参会人数,做好个人防护。采取弹性工作制,错时上下班,必要时居家办公,

控制在岗人员数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4、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工作人员应“两点一线”。尽量减少疫情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影响。

(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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