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依法治统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统计保障

张 涛

新时代、新征程,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战略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牢统计法治思维

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法治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围绕年度统计法治重点任务、统计法律学习、普法宣传、统计执法检查、法治基础建设等工作,队党组会专门研究、队班子会专门部署、全体职工会专题动员,牢固树立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厚植统计法治根基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目标。

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加强调查人员、业务骨干、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标准、调查制度,把调查到不到现场、入点够不够频次、程序符不符合要求等作为衡量数据质量的第一标准。修订完善专业调查工作规程、台账管理、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数据收集、审核和评估环节,健全用制度管“数”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专业基础工作检查,通过检查掌握现状,发现问题,现场培训,及时纠正,保证各专业调查严格按照国家调查方案实施,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严肃统计执法监督,筑牢统计法治防线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有效手段。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从政治高度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扎实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通过执法检查“以查促统”,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国家统计政令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得到严格贯彻实施。健全完善统计法治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零报告”制度,坚决纠正将统计机构作为各类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的做法,积极构建防惩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确保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强化统计普法宣传,营造统计法治氛围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以推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为着力点,突出抓住“重点关键”人员学法用法,持续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充分把握召开业务会议、进企、入户、布置报表和基层督查等机会,向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促使基层统计人员知法守法,依法调查,依法报数。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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