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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造谣诽谤不再怕,国家机关保障您的权利!

基本案情:2020年7月7日18时,郎某在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谷某(女),并将视频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还捏造谷某因取快递结识快递员、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引发群内大量低俗评论。

上述视频、聊天记录又被他人转发,并相继扩散到多个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平台。

谷某因此无法在公司正常上班而遭到公司的劝退,并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谷某的遭遇,谁来监管?

巧儿说法: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本案中,谷某遭受的网络诽谤案件发生后,受到巨大的打击,并且很难依靠自身来取证维权,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司法机关会依法启动司法程序,维护谷某的合法权益。

另外,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侮辱诽谤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电话: 189934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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