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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走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 (庆阳融媒记者徐雅荷)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4月24日上午,市中医医院组织医护人员,走进庆阳市兴庆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庆阳供应站,为工人们宣讲职业病防治知识及《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提供健康咨询、义诊等服务。

活动中,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现场为工人发放资料,免费为他们测量血压,询问身体是否不适,并就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健康问题作了解答。

“职业病怎么鉴定?”“确定为职业病之后,能享受哪些待遇?”不少工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市中医医院职业病科主任王惠民向大家讲解道,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当患者确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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