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公 告

高军:

本院受理原告孙晓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峰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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