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单位已委托编制《镇原县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
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原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项目负责人:闫主任 联系电话:17752090299
评价机构名称: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53679936
二、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方式和途径:
本轮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自行前往庆阳市水务局查阅《镇原县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电子版可联系环评单位获取。公众可登录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终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镇原长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