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
一、征求意见稿查阅:
通过链接下载https://pan.baidu.com/s/1n1sPEf6d7mkmmYOCTDps5A 提取码79ju;或来我单位直接查阅。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华池县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或邮寄纸质材料方式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庆城县长庆一招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519044777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81713025
五、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工程项目名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331+合作社猪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温泉镇齐家楼等道路建设工程施工SG1标段
竣工时间:2020年10月
建设单位:西峰区公路局
施工单位:平凉市金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331+合作社猪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温泉镇齐家楼等道路建设工程施工SG1标段已完工,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依据《庆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和规定,现对该项目工程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西峰区交通运输局举报投诉。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们将按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举报电话:0934-8227891
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9日
庆阳市西峰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5日
公 告
催缴公告
收养未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
基本案情:李某生育一名男婴,因李某系未婚生子且产后身体虚弱,其父亲遂擅自与张某夫妻协商,将孩子交由张某夫妻抚养。一年之后李某思子心切,要求张某夫妻将孩子交还,遭张某夫妻拒绝。双方走上法庭。承办法官特邀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解释收养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收养流程,张某夫妻认识到虽然对孩子有万般不舍,但未经登记收养孩子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张某夫妻与孩子收养关系不成立;二、限期由张某夫妻将孩子交由李某抚养,李某一次性向张某夫妻支付一定数额抚养费及经济补偿。
巧儿说法:《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被收养人、收养人、送养人等实质条件以及需要登记的形式要件。也就是说,构成收养关系,必须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张某夫妻在收养李某的孩子时,双方没有带着孩子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故张某夫妻没有与孩子构成收养关系。同时,李某应当向张某夫妻支付抚养费,给予经济补偿。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电话:18993425332
西峰区聚兴阁餐饮服务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西劳人仲案字〔2023〕第142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共计2775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5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审理。本委定于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延伸段南侧庆阳市西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513室)开庭审理该案,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出缺席裁决。
庆阳市西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甘肃庆阳锦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3年4月2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征收超批准建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决定书》(庆资决字〔2023〕第003号),该决定书生效后你公司至今未履行缴款义务。现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催告你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28.5994万元,限你公司自本催告书公告之日起四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西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
联系电话:0934-8636151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