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十进”深化“八五”普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注重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深化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十进”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观念。
《意见》强调,法律进家庭活动的宣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庆阳市禁牧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意见》强调,在法律进家庭活动中,要发挥社区和村(居)委会职能作用,积极面向家庭开展法治讲座、道德讲堂以及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向辖区村(居)民发放普法手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全面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家庭提供法律服务;社区、村(居)委会建立与家庭成员的信息沟通机制,利用现有资源和阵地开展政策解读、道德讲座、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健全村(居)民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意见》还强调,法律进家庭活动需确保家庭成员无参加非法宗教组织、无刑事案件发生,无“黄赌毒”和传销现象,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无以上访为名聚众滋事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庆阳融媒记者路世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