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庆阳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www.qysggzyjy.cn:9094/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931-4267890 0934-8869129
七、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8:30至2023年12月27日16:00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6:00。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934-8869123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与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在本宗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总价款的50%,1年内交清剩余价款;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已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税金土地供应后由使用权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注意事项
1.本宗地规划建设项目为陇东生活基地四期项目。
2.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甘教基二〔2021〕67号)、《庆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庆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庆市教发〔2022〕157号)等文件及《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2023〕072号)的要求,土地竞得人需在该宗地内无偿配建1所12班制幼儿园,且占地面积不低于468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不低于4205平方米(含托儿所),配建幼儿园需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建设,建成后将土地、房产及配套设施等所有产权一并无偿移交给西峰区教育局,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土地竞得人在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按相关文件规定就无偿配建幼儿园及给排水、供暖、消防、天然气、供电、污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监管、验收、移交等相关事宜与西峰区政府签订《无偿配建幼儿园合同》。合同签订后报庆阳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备案。
3.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2023〕072号)中所列条件设计规划方案。
4.本宗地地上杆线、地下管网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一、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12月20日8:30至2023年12月29日10:30。
2.网上挂牌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竞价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9室。
联系人:程女士 (0934)8213030
陈女士 (0934)8869117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