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庆阳融媒记者刘易萌 通讯员郑芙蓉、苏钰婷)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了解到,自国家11部委联合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宣判洗钱案件6起,坚决遏制洗钱犯罪蔓延态势,有力维护了辖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联合市公安局、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庆阳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庆阳分局等成员单位纵横联动、协同共治,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9次全市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调研督导会,开展党建联学、宣讲培训、经验交流、案情会商20余次,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分享案例200多个。
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依法打击洗钱违法犯罪。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协助公安机关查询可疑账户和交易流水18次,指导金融机构加强资金监测分析,上报重大可疑交易线索35份,立案17份,成案率49%。1名成绩突出个人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个部委表扬。全市公安系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深度挖掘上游犯罪,全链条打击洗钱及洗钱上游犯罪,共立案侦办洗钱案件6起。全市各级法院成立专业合议庭,指导下级法院统一事实认定标准,正确运用裁判规则,共判决洗钱案件6起。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洗钱犯罪的新形势,专题研究法律适用、证据收集、量刑标准,强化对下指导,坚持“应诉尽诉”,共发现洗钱线索8条,审查起诉洗钱案件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