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马水娟、邓艳霞)4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华池县管理部为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刘先生成功发放公积金贷款17万元,这是华池县发放的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4月推出的一项利民举措。该政策将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庆阳市内灵活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网上缴存、独立核算的方式,缴存方便,提取贷款政策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为了方便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我市完善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贷款贷前调查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提升办贷效率。刘先生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属于法拍房,华池县管理部以其拍卖成交价为交易价格,按照二手房交易为其办理了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已成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新主力,该政策实施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持续增长。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新增1445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去年调整优化“十项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推出提高贷款额度、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优化政策,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