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未完全执行处罚决定,后果很严重!

基本案情:烟草专卖局对卷烟零售户周某的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66条无激光喷码的卷烟。经查,周某因货源紧缺,从上门推销卷烟的陌生人处购进了6个品牌的卷烟70条,存放在店内销售,已销售4条,余下的66条被烟草专卖局查获。经鉴定,该批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烟草专卖局对周某作出罚款及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6个月的处罚决定。

巧儿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本案中,周某执行罚款后,在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期间仍经营卷烟,执法人员上门劝导无果后,烟草专卖局以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为由,依法取消了周某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杨亚栋

电话:18993425332

--> 2024-06-06 1 1 陇东报 content_45216.html 1 未完全执行处罚决定,后果很严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