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蔡某因怀疑徐某偷了一件衣服,将徐某在该店的视频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后,上传到其新浪微博上,并以“人肉搜索”等方式对徐某进行侮辱。徐某因不堪受辱跳水自杀。
巧儿说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本案中,蔡某因怀疑徐某在其经营的服装店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致徐某不堪受辱跳水自杀,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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