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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法院

被告人现身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本报讯 (通讯员黄建国)“一定要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违法成本太高,奉劝大家千万不要学我。”……日前,在镇原县城,几名“宣传员”在镇原县人民法院干警的带领下,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讲解酒驾的危害。

原来,这几名“宣传员”是因危险驾驶罪被宣告缓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为进一步提升轻罪案件治理质效,增强反酒驾的法治宣传力度和警示教育效果,推进酒驾案件源头治理,镇原县人民法院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干警引导被告人走上街头、走入社区、走进驾校,结合自身涉案过程以及身边发生的危险驾驶案,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告诫广大司机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积极营造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醉驾、自觉遵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原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被告人担任“义务普法宣传员”现身说法、现场释法,做到治罪和治理并重,不仅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法治宣传效果,也是深入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成效的一次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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