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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检察”共绘公益保护“同心圆”

——市政协推进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记事

通讯员 杨秀秀 张晓梅

“经评议,我们认为职能部门已经依法履职、整改到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意检察机关依法终结案件。”在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履行水工程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上,受邀作为听证员的政协委员作出评议结论。

这是市政协与检察机关协同监督的一个侧影。近年来,在临时占用耕地复垦、河岸线保护、“菜篮子”安全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政协委员的身影频繁出现。经检察机关与政协协同监督、共同发力,这些案件均得到解决,实现了多赢共赢。

“你提报,我办理”

公益诉讼线索点多面广,政协委员提案成为检察机关发现线索的重要途径。每年政协会议召开后,市政协、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对当年的政协提案逐一核查,对可由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统一登记备案管理,案件办理情况统一答复、反馈、通报。

“政协委员涉及各行各业,通过他们提供公益保护线索信息,实实在在破解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的问题。”检察官这样谈到。据了解,今年,检察机关对政协委员关注的豆芽安全问题展开调查,发现了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豆芽,目前已对10起销售“毒豆芽”的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畅通线索提报,检察机关选聘部分热心公益的政协委员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提报线索11条、跟踪观察16次、咨询听证21场。同时,探索“智慧政协”云平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平台有效对接,共享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与检察建议数据信息,为双方协作提供了数据支撑。

“案前+案中+案后”,开展融入式协作

“政协与检察协同监督,覆盖了所有公益诉讼案件流程,除了案前线索提报,在案件办理中,我们也时常借助政协委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协助案件办理。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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