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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加班反遭公司开除,不必惊慌

基本案情:张某刚参加工作不久,现就职于一家网络游戏公司。由于公司最近准备推出一款新游戏,要求所有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后都加班帮技术部测试游戏,已经连续加班一个多星期。国庆期间,主管领导再一次要求张某加班时,张某以身体不适,不适宜继续工作为由拒绝。节后张某上班,便被人事部门通知因其无故旷工已被开除。张某只领取了当月部分工资,要求赔偿遭拒。感到手足无措的张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巧儿说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加班的情形,仅限于特殊行业,例如消防、医疗、救援、电力、交通运输等;也仅限于处理紧急情况或影响公众利益,如救灾、抢修等。

本案中,张某作为网络游戏公司的员工,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享有休假的权利,加班属于非正常工作时间,不是工作时间,因此不属于旷工行为。公司强迫其加班的行为并在其拒绝加班之后开除张某是违法的。张某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单位上班,或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麻刚

电话:1390934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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