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基本案情:村民老胡外出务工,想将自己承包的30亩土地流转给某农业公司。很快双方达成意向,即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老胡想知道签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巧儿说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2)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8)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9)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10)违约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1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要对当前及未来的土地流转价格有一个合理的评估和判断。

合同签订后,流转价格偏低显失公平的,想要变更可以进行协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或司法途径,按照公平原则解决。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本案中,老胡应当与某农业公司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老胡如果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由老胡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关于合同具体内容,老胡可以参考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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