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老伴过世后,丁老太从老三家搬到老二家,并把身份证、银行卡及存折交给老二夫妇保管。老二夫妇本不知道存款密码,后来老三媳妇为省事就把密码告诉了他们。
几年后老二过世,丁老太住回老三家。丁老太取钱时发现,老二夫妇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一共提取47万元。震惊之余,丁老太将老二媳妇告上法庭,请求从上述47万元中,按照每年5000元的标准扣除她这几年生活在老二家的生活费后,将余额返还给她。
巧儿说法: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他人无权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本案中,老二夫妇与丁老太共同居住期间,保管丁老太的银行卡和存折,并从中提取共计47万元。钱是老二夫妇取的,但老二媳妇不能证明取钱的合法依据,最终法院支持了丁老太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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