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 代号:53-27






以全民实践助力全域创建

——我市以“三项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文/图 庆阳融媒记者 南力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秉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理念,健全精神文明创建“三项机制”,常态长效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健全全域联创共建机制聚合力

我市坚持把文明城市、文明县(区)作为文明创建龙头工程,落实市县领导、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层级包抓制度,通过分层调度、蹲点指导、网格宣讲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块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和难点问题整治,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文明办)统筹协调、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鼓励支持文明单位发挥引领作用,通过“一帮一、一帮多”等模式,与村镇、社区“结对子”,开展文明共建。以县(区)和行业系统为单位,组建文明单位联创共建联盟,通过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品牌共育、活动共办、服务共促,扩大文明单位品牌效应,提升全域精神文明创建质效。

持续开展文明单位“亮牌子、树形象、展风采”主题活动,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十个一”建设,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实地观摩、交流学习和典型案例宣传展示活动,培育打造了一批文明创建标杆。

健全梯次培育创建机制增实效

我市聚焦精神文明建设主责主业,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注重单位自查和群众评议,坚决克服形式主义,由低到高、由易到难,分层次制定创建方案,建立动态管理措施,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有效。

科学制定届期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分层开展业务培训,凝聚思想共识、统一政策口径。坚持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移风易俗等工作有效衔接,分类进行现场指导,增强文明创建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单位和村镇自愿申报、各级审核评估等程序,把创建基础好、创建积极性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村镇列为重点培育创建对象,并根据创建历程、创建实效和实地评估等情况,择优审核申报。

健全动态储备管理机制促长效

我市坚持系统观念,注重过程管理,将文明风尚培育、文明形象塑造、文明素养提升等作为重要指标内容,科学制定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培育创建、动态管理、典型选树和亮点展示情况作为评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形成全市上下协调联动、同频共振的创建格局。

落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在做好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集体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每年进行培训指导、交流互鉴,对工作滑坡和群众反映问题多、意见大的,严格落实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惩戒措施,确保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市、县(区)分级分类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集体名录和创建台账,对单位基本情况、荣誉升降、名称更改等情况及时运转更新,根据平时掌握、实地评估等情况,分类建立“培育库”“典型库”,通过重点培育、择优申报、典型带动等举措,促进文明创建扩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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