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某村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大力开发休闲旅游项目。村民胡某用自家的闲置房开了一家农家乐,注册登记为餐饮个体户,主要为游客提供餐饮服务。
某日,游客刘某发现胡某的农家乐里燃气瓶放在厨房外,通过一根很长的软管与厨房的燃气灶相连,没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便提醒胡某安装,否则后果严重。胡某觉得刘某有点小题大做。
巧儿说法:燃气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餐饮行业使用燃气频繁,如果不重视燃气安全,不当使用燃气,导致燃气泄漏,严重的会导致燃气爆燃,危及自身和其他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能有效防止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出了强制性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对于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胡某作为农家乐经营者,其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燃气泄漏,难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该农家乐经营场所具有重大燃气安全隐患。
胡某应主动整改,及时联系具有资质的公司在其用气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除安全隐患。
《巧儿说法》栏目免费公益解答律师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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