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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庆阳融媒记者刘阳)9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7月31日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长期实践中创造的固沟保塬等经验做法上升为法条规范,为董志塬撑起了法治“保护伞”。

据介绍,《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依据相关上位法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共7章46条。条例紧盯董志塬塬面萎缩问题,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突出“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生态有改善、质量有提升”目标,充分吸纳了我市长期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经验,通过细化梯田建设、淤地坝建设、设施管理维护、林草植被恢复、蓄水工程建设、城镇排水建设、河道治理等规定,保证各项治理措施有力、管用。条例围绕推动董志塬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农耕文化、岐黄文化、红色文化保护传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保护等方面提出政策性、鼓励性规定。条例还明确了董志塬保护工作监督保障机制,针对违反水土流失防治、自备井管理、排水设施建设等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不仅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具体依据,还以强制性效力确保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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